报名须知

报名条件

  考生应五官端正,体形正常,无缺陷。双手发育正常,手指关节灵活,,大拇指和小指间距离不小于17厘米。动作协调,反应敏捷。

  有以下情况者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:

  五官不正:斗眼、斜眼、鼠眼、金鱼眼,面部有严重疤痕,唇裂、歪嘴、斑秃等。

  身体畸形:跛行、驼背、斜颈、肢体残缺、严重平脚板、身高和体重比例失常,严重X型或O型腿等。身体过矮,(低于1.50米),高度近视(裸视低于0.2,矫正视力600°以上),色盲色弱,双手关节僵硬或有残疾、反应迟钝、呆痴等。

2、语言表达能力考察

内容:教师围绕考生家庭情况、报考志愿、初中阶段学习情况、个人爱好,国内外大事等问题对考生进行提问、谈话,并请考生朗读一段短文。

评分标准:

优秀:声音响亮,口齿清楚,言能达意,普通话准确,朗读有表情。
合格:能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,普通话基本准确,朗读较流畅。
不合格: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思想,声音含糊不清,方言土语严重,难以纠正,朗读不流畅。
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:

重听、口吃、声音过小、嘶哑、说话不连贯等。

最低政审要求

1.未受到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处罚。
2.未正在被国家机关侦查,起诉,审判。
3.无其他严重违法行为。
4.未参加非法组织。
5.现实表现良好,品行端正。
6.无精神病史。

报名录取

  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一寸免冠彩照4张,五寸全身彩照1张,由本人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或电话报名。

奖、助学金

 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,国家励志奖学金,国家助学金,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,各种国家助学贷款等。